1982年根据北京大学侯仁之、建设部郑孝燮和故宫博物院单士元三位先生提议而建立的一种文物保护机制
(重定向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国家歷史文化名城由中国国务院确定及公布,是於1982年根据北京大学侯仁之、建设部郑孝燮和故宫博物院单士元提议而建立的一种文物保护机制。被列入名单的均为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纪念意义、而且正在延续使用的城市。目前中国公布了132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其中琼山市已划为海口市琼山区,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在做统计报告及海口市政府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时则被合并为一处,故实际上共有131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分类
编辑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按照各个城市的特点主要分为七类即
- 古都型:以都城时代的历史遗存物、古都的风貌为特点,如北京、洛陽、西安等;
- 传统风貌型:保留一个或几个历史时期积淀的有完整建筑群的城市,如平遥、韩城等;
- 风景名胜型:由建筑与山水环境的叠加而显示出鲜明个性特征的城市,如桂林、苏州等;
- 地方及民族特色型:由地域特色或独自的个性特征、民族风情、地方文化构成城市风貌主体的城市,如丽江、拉萨等;
- 近现代史迹型:反映历史上某一事件或某个阶段的建筑物或建筑群为其显著特色的城市,如上海、遵义等;
- 特殊职能型:城市中的某种职能在历史上占有极突出的地位,如“盐都”自贡、“瓷都”景德镇等;
- 一般史迹型:以分散在全城各处的文物古迹为历史传统体现主要方式的城市,如长沙、济南等。
列表
编辑括号内数字为城市数。
- 北京(1) 天津(1) 河北(5) 山西(6) 内蒙古(1)
- 辽宁(1) 吉林(2) 黑龙江(2)
- 上海(1) 江苏(13) 浙江(9) 安徽(5) 福建(4) 江西(4) 山东(10)
- 河南(8) 湖北(5) 湖南(4)广东(7) 广西(3) 海南(2)
- 重庆(1) 四川(8) 贵州(2) 云南(6) 西藏(3)
- 陕西(6) 甘肃(4) 青海(1) 宁夏(1) 新疆(5)
下文括号内数字为入选批次。
- 北京(1)
- 天津(2)
- 呼和浩特(2)
- 沈阳(2)
- 上海(2)
- 重庆(2)
- 同仁(3)
- 银川(2)